close

前案記錄與前科記錄,犯罪一定會留下前科嗎?

 

犯罪是否一定會留下前科?這是許多人的擔心的問題,
畢竟有時候因為年輕氣盛或心存僥倖不慎犯下某些過錯,
是否就會因此造成人生無可抹滅的記錄呢?

首先先要知道,刑事記錄分為前案記錄跟前科記錄兩種,
分述如下:

 

前案記錄   

 

正式名稱為刑案資料查註記錄,只要是進入刑事訴訟程序,
無論是檢察官簽結、緩起訴、起訴、有罪、無罪、緩刑、
罰金、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緩刑等,
全部會被記錄在前案記錄中,
但不一定會留下前科,
前案記錄只有特定的司法人員才能查閱,
而且查閱皆會留下記錄,不得任意查閱。

 

前科記錄

 

這就是我們俗稱的前科
只有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罰時,
才會留下前科記錄,其他處罰例如罰金、
拘役、緩刑、易科罰金等,
皆不會影響良民證(正式名稱為警察刑事記錄證明)的申請,
對於有留學、移民、應徵工作等需求的人民,不會產生影響。

 

正式法條如下: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第六條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應以書面為之,明確記載有無刑事案件紀錄。

但下列各款刑事案件紀錄,不予記載:

合於少年事件處理法第八十三條之一第一項規定者。

受緩刑之宣告,未經撤銷者。

受拘役、罰金之宣告者。

受免刑之判決者。

經免除其刑之執行者。

法律已廢除其刑罰者。

經易科罰金或依刑法第四十一條第二項之規定易服社會勞動執行完畢,五年內未再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winlaw8888 的頭像
    winlaw8888

    羅文公民之好公民聯盟

    winlaw888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